时间: 2024-07-05 18:32:04 | 作者: 华南区
买来的吸顶灯忽然自燃引发火情,形成离乡背井,可灯具店担任人只赞同替换一盏新灯并帮助刷白被熏黑的房顶,回绝顾客的其他补偿诉求。
市民柴先生介绍,2021年3月份,他从家邻近的灯具店购买了一盏吸顶灯,品牌现已忘掉,花费380元,收据至今还保留着。不久前,吸顶灯忽然自燃引发了火情,尽管火被及时熄灭了,但房顶被熏黑,床布、壁布均被烧坏。他找到灯具店要求补偿相应的离乡背井,对方只容许替换一盏新灯和刷白房顶,其他离乡背井不赔。无法之下,他将此事投诉至津南区规范监督管理局。
该局葛沽镇规范监督管理所的工作人员来到灯具店,店员表明,灯具现已过了保修期,并且他们已将厂家电话给了顾客,顾客有什么诉求能够去找厂家。工作人员查阅了很多事例,重复向商家批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》中关于销售者职责与责任的规则,让商家清晰产生此类事端,销售者是担任补偿顾客离乡背井的榜首职责人,其有权向生产者或供货者追偿。终究,灯具店担任人赞同一次性补偿柴先生2500元。(津云新闻修改尹辰辰)